昨天,南京江宁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先生专门来本报反映:今年,我曾经从事收购倒卖野生动物生意,到了今年9月,便洗手不干了。但在禄口镇小彭村有一位叫林太华的人,长期从事倒卖野生动物。
这位先生说,林太华生于1965年3月,家住小彭村坂田埂82号,小学文化。他从1998年7月开始从事倒卖野生动物活动。他经常白天骑上摩托车走村串户,收购省重点保护的大王 蛇、翠青蛇和乌梢蛇,其收购价每斤在10多元。这些被收来的蛇大多数被以高价倒卖到南京城里的一些餐馆,惨遭屠杀。此外,林太华还不知从哪儿买来一些冷冻的蛇肉和蛇皮,然后再倒卖出去从中牟取暴利。这几年,林太华靠倒卖野生动物赚了大笔的钞票,家中已盖了两层小楼,且装潢得富丽堂皇,在当地首屈一指。林太华还在一楼专门辟出一间房,用砖头砌成一米多高的蛇窝。据保守估计,林家的蛇窝中目前至少还饲养着400条野生蛇类。这位先生还透露说,12日下午1点多钟,林太华将从外面收购一批蛇回家。
12日上午10点,记者随举报人前往小彭村探个究竟。林太华果然不在家,接待记者的是林太华的妻子。她口若悬河地说,家里蛇有的是,至少也有2000多条,价格等林回家后再说。当林妻打开蛇窝的门后,着实让人开了眼界。但见蛇窝有一米多高,共分三层,每一层里都盘踞着不少蛇。出了小彭村,记者直奔江宁区林业局和事先到达这里的省农林厅的人员会合。根据小彭村的复杂情况,林业人员决定请江宁区公安局增派人手,参加“猎鹰行动”。中午12点,区公安分局张进副局长、副政委蔡家男当即拍板,决定调集分局刑警队、治安队、铜山镇派出所、东善桥林场派出所共26名干警参加行动,由分局办公室副主任王祥统一指挥。下午2点30分,林业局、本报记者和公安部门共32名执法人员分乘7辆汽车直扑小彭村林太华家。执法人员在林家的冰柜里查出已被宰杀的省重点保护蛇类的肉300多斤,蛇皮50多斤,价值6000多元。在林家的蛇窝里,解救出大王蛇、翠青蛇和乌梢蛇300多条。林太华被“请”进了派出所,他揭发了在禄口镇下浣溪有一个名叫张小春的人,伙同薛某等7人,非法从事收购倒卖野生动物的活动,其家中私藏的保护蛇类至少在2000条以上。这伙人通过汽车、飞机等交通工具,还将蛇走私到广州和深圳等地,牟取暴利。事不宜迟,当晚6点,30多名执法人员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扑张小春家。可张小春不在家,执法人员从其家中的两个冰柜中意外地发现了大量的已遭宰杀的野生动物,其品种有难得一见的黄鼠狼一只,野山猫6只,刺猬27只,冻蛇4条,活蛇4条,野山羊2只。到了晚上7时许,张小春开着汽车回家了,被干警逮个正着。在铜山派出所,张小春交待说,他干此类生意已有很长时间,主要经营珍禽和各种野生保护蛇类,有一部分直接送往南京市内的餐厅,绝大部分被走私到广东倒卖。张小春还交待说,在他家里还私藏活的保护蛇类约500公斤,条数超过1000。在江宁区开展的这次“猎鹰行动”历时8个小时,捣毁两个贩卖野生动物的窝点,是本报和省农林厅林业局开展的首次行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到记者发稿时,张小春因涉嫌犯罪,已被警方留置审查。(刘晓敏 陆旭平 耿志清 姥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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