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国税局在全局范围认真开展对“税收执法权”、“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既保证了各项税收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又从源头和机制上防范了腐败行为,树立了国税的良好形象,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
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是国家赋予税务机关的基本权利。多年的工作实践使盘龙区国税局的党政领导班子深刻认识到,没有监督的权力,就会导致腐败的产生;要认真履行 税务机关的职责,就要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上级的要求和自身的实际?BR>他们在开展“两权”监督中?BR>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结合季度目标管理考核指标?BR>对征收、稽查、管理、处罚等环节和经费收支、银行帐户?BR>基建和大宗物品采购、固定资产管理使用等按季量化考核、监督;二是按照部门、个人的岗位职责?BR>层层管理,逐级监督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查处;三是设置部门兼职监察员,充分发挥兼职监察员对本部门的监督作用;四是加强与特邀监察员的联系,走访纳税企业,及时收集和掌握外界对本局及工作人员行使“两权”的意见。
通过开展“两权”监督,增强了税务干部依法办事、公正廉洁执法的责任心和自觉性,有效地防止了应征不征、高开低征,收人情税,以及应查不查、应罚不罚,重责轻罚、收受回扣等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近年来,全局连年完成或超额完成税收任务,1999年,该局被市国税局评为廉政建设先进单位,被省政府评为“文明单位”,局领导班子被省国税局命名为“先进领导班子”。许多纳税企业和个人也对该局实施“两权”监督的做法给予肯定,称赞该局的税务干部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为纳税人创造了良好的纳税环境。(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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