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云南宾川法院公开开庭审结了一起抢劫案,被告人环某被当庭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元。
环某现年20岁,系宾川县太和镇圭山村委会新田村人。1999年宾川县公安机关在“严打”中破获一起29人团伙犯罪案件,这29名案犯中大多数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他们时分时合?BR>在两年的时间里?BR>抢劫、盗窃、强奸、寻衅滋事共作案24起,环即是该案涉案 人员之一,作案时环刚满17岁,案发后,环负案在逃,2001年8月,环潜回家中伙同他人盗窃一农户的香油、鸽子等物时被公安干警抓获,9月26日被正式逮捕,10月18日,宾川县检察院以抢劫罪对环提起公诉。
环在家里是三姐弟中最小的一个,且是独儿子,平时父母娇生惯养,初中毕业回家后,他好逸恶劳,逐渐养成赌博和小偷小摸的恶习。1999年2月15日21时许,环参与邻村的左某等人赌博,输钱后十分不服,欲抢回赌博输掉的钱,遂邀约了张某等5人手持木棒、匕首等作案工具埋伏在新田村的海塘边,当左某等人路经该地时,环等人一齐冲出,对左某等人实施殴打,并抢走左某的人民币100.70元。
环某不务正业,参与赌博,并伙同他人进行抢劫,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构成抢劫罪,环某在庭审的最后陈述中,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十分后悔,请求法庭给予从宽处理,给自己一个悔过自新的机会。但法律是无情的,他将为他的行为付出4年铁窗生涯的代价。(赵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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