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春12月13日电(记者赵宝锟) 发生于今年9月4日的大规模学生豆奶中毒案件,12日在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被告吉林市万方科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景山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周景山在今年5月开始使用自己设计的生产工艺试生产豆奶。5月25日吉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合格,6月4日,又验出送检的豆奶样品细菌严重超标,要 求被告单位进行整改。但周景山却用质检所5月25日出具的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在吉林市卫生局办理了生产卫生许可证。8月份,万方公司要求加入“国家学生豆奶计划”,但未获批准。在没有获得许可的情况下,8月22日万方公司就与吉化集团中小学总校签订了供需协议,并于9月2日开始生产“万方牌”豆奶。
9月4日,1.7万余袋豆奶在没有取得化验结果的情况下,被销售到吉化集团中小学总校所属的12所中小学校。当周景山、王丽丛得知豆奶已经变酸,组织回收时,有上万名学生已经饮用,6千多名学生发生肠炎、痢疾、呼吸道感染等疾病以及头晕、胸闷、呕吐等疾病反应,经法医鉴定,其中有590人构成轻微伤。事后经检验,豆奶中的细菌及大肠杆菌分别超过豆奶标准正常值的3600倍和800倍。
万方公司聘用的化验员孙英梅以前是长期从事冶炼金属化验工作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她在化工学院学习了半个月,后又在市质监局学习了4天,就担任了“万方牌”豆奶的全部化验、检测工作。
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法院认定周景山、孙英梅、王丽丛等三被告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判处周景山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孙英梅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王丽丛有期徒刑3年缓期5年执行,并处罚金3000元。
判决宣读后,周景山、王丽丛均表示服从判决,而被告孙英梅则表示不服,要求上诉。(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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