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贾宝元)日前,河北省霸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向高速巡警霸州大队通报:犯罪嫌疑人王春强敲诈勒索四千余元的犯罪事实已被查明,并被依法逮捕。
11月10日,一司机向高速巡警霸州大队报称:在冀津收费站广场东与天津交界处,发现有一人骑红色摩托车,手持红、绿色小旗,拦截过往车辆,以违章为由向司机敲诈勒索财物。
接报后,该大队李庆顺大队长立即召集执勤的二中队研究确定了“以静制动、留心观察、内紧外松”的侦破方案,并对民警进行了周密部署。
次日凌晨5时许,二中队中队长赵建军正带领民警刘雪峰等人在冀津站检查车辆,发现在一辆货车后面有一辆红色摩托车一闪,与举报情况相符。赵建军立即召集其他民警驱车前往,将摩托车拦住并询问检查,在其后备箱内发现自制钢鞭一条,交通指挥旗红、绿各一面,交警大沿帽一顶等作案工具。经查,王春强今年9月从冀津收费站的晾衣绳上偷得一件交警制服,帽子一顶,并自制了上岗证、指挥旗等作案工具,每晚十点钟后开始行动伺机作案。
经突击讯问,犯罪嫌疑人王春强对近一个月以来上高速路敲诈勒索过往司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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