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然)从明年1月1日开始,石家庄城市居民及暂住人口将要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石家庄市政府有关部门近日确定,从明年开始,收费人员将统一持“石家庄市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上岗证”,入户征收自今年11月1日以来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具体标准是城市居民每户每月3元,按规定办理暂住户口的外地进城人员每人每月2元,并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 收费票据,今后将按季征收。考虑到部分居民的承受能力,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户或持有特困证的特困户予以免征。
据介绍,征收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将全额缴入石家庄市财政“生活垃圾处理费专户”,其中的30%返还各区,用于街道办事处代收经费和垃圾处理的费用,其余部分将专项用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建设、运行等费用。如果生活垃圾处理费能够正常收缴,每年将有1800万元补充到政府的投入中,这将对省会垃圾处理能力的提高起到促进作用。
据了解,石家庄市容环卫局将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的统一组织、管理、监督和检查。各区环卫局受石家庄市容环卫局的委托,组织各街道办事处来征收辖区内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居民如遇可疑情况可直接拨打举报电话6054204进行举报。
新闻背景:
省会目前垃圾日产量为2310吨,而无害化处理能力仅为700吨/天,其中70%的垃圾没有得到有效处理而丢弃。据悉,石家庄市财政每年要投入的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费用约为2851.1万元,而目前新建一座日处理能力近千吨的卫生填埋场,投资至少要1亿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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