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京12月14日电(徐机玲、冯强) 南京市公安局日前公布了城市户籍管理新政策,实施新的户口迁移政策,将更加有利于引进人才、资金,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
据介绍,南京新出台的城市户籍管理政策主要在四个方面有较大突破:
其一,放宽了引进人才的户口迁移政策。对引进各类人才的家属、未成年子女随迁落 户不受原户口性质以及配偶有无工作的限制;已引进人才的配偶投靠不受婚龄和年龄的限制;引进人才到省、市重点工程及县辖范围内工作,在市区有居住条件的,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市区落户。
其二,全面实行投资、纳税和买房人员在市区落户政策。取消原投资、纳税和买房人员办理的蓝印户口,同时取消对落户人员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附加费的做法,凡符合新户籍政策规定的人员均可申请落户,取消人口计划指标控制。
其三,新增了长期在宁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户口迁移政策。外地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被录用或聘用满3年以上,在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了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险,具有合法住所,均可申请在市区落户。这一政策改变了以往大中专生必须通过学生分配或工作调动方可在本市落户的规定。
其四,调整了夫妻投靠年龄限制。对夫妻一方在农村,要求来宁投靠人员结婚满5年、年龄满30周岁的,准予投靠落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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