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12月15日消息:广东省公安厅今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湛江、江门“12.14”爆炸案已于
15日告破。这是一起因家庭和与他人经济纠纷引起的对当事人进行报复的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林国坚已在爆炸现场自
爆身亡。
12月14日凌晨5时许,广东省湛江、江门两市发生一宗重大爆炸案件,共有23个地方发生爆炸(简称12.1
4爆炸案),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重伤2人,轻伤5人。
案发后,广东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带领侦查技术人员,迅速赶到湛江视察现场,听取汇报,了解案情,指挥侦破工作
。经过36小时奋战经过公安机关大量深入调查,排查和认真细致的现场勘查工作,现已认定林国坚是本案犯罪嫌疑人。
林国坚,男,39岁,祖籍湛江市,出生地江门,原住在湛江市霞山区录塘边坡村1号,现住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5
号401房。
根据调查,林国坚因其姐与其姐夫王启新(江门人)婚变,对其姐夫怀恨在心,蓄意报复,在案发前就偷配其姐夫、
姐夫的父母、姐夫的妹妹等三处住处的钥匙,秘密放置爆炸装置,并指使其熟人唐冬生(男,1967年10月生,湖南人)
,于12月11、12、13日连续三晚11时至12时,在江门市风湾里4栋802房王启新的住宅周围,观察王所驾轿车
(粤J08312)是否停在楼下,并要求向其报告,每报告一次,林付给唐15元作为报酬。
另根据群众举报和湛江市公安局调查发现,林国坚虽然户口在江门,但长期在湛江活动,并在做生意中因债务问题与
多人结仇,被炸的18户屋主都与林国坚有债务或其它纠纷。如湛江市霞山区海滨路13号701房屋主杨冠生,几年前向林
借款,林多次催款未有结果,为此对杨产生怀恨之心,为了报复杨,专门在杨所住的7楼屋顶对准杨睡觉的床铺位置安放炸药
,造成杨冠生被炸,重伤死亡。
公安机关在调查中还发现犯罪嫌疑人林国坚在作案前作了充分的预谋和准备。据其妻反映,林在一个月前购买了有关
书籍和多个BP机,学习爆炸知识,并曾向其流露在湛江有很多仇人,过几天就会知道发生什么事了。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
在林国坚住处搜获大量与爆炸现场相同的爆炸装置、自制雷管和BP机、BP机说明书、电池、电线、灯泡钨丝、电烙铁、焊
锡等一批制造爆炸物的工具。犯罪嫌疑人林国坚具备制造爆炸装置的条件。
另外在湛江市发生爆炸的现场中,其中在海景路第一期别墅区71幢附近发现一具自爆身亡的无名男尸。经广东省公
安厅刑事技术中心DNA检验鉴定,系作案人林国坚。他是制造湛江、江门两市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确凿无疑。一些媒体对此
事所做猜测性报道与事实不符。
案件发生后,湛江、江门两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善后工作。目前两市人民生活安定,交
通、生产、工作秩序正常。
“12.14”案件发生后,30多个小时就快速告破,充分体现了广东省公安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严打整治工作方
针,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的决心和效能。
   新浪闪烁短信,闪亮登场,传情无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