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湛江电(特派记者郑杰、时标、陈海平) 前日凌晨5时许,广东省湛江、江门两市发生一起重大爆炸案件,共有23处地方发生爆炸(下称“12·14”爆炸案),造成5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重伤2人、轻伤5人)。案发后,广东省公安厅厅长梁国聚带领侦察、技术人员迅速赶到湛江视察现场。经过36小时的奋战,爆炸案于昨日告破。
这是一起因家庭和与他人经济纠纷引起的对当事人进行报复的重大刑事案件。犯罪嫌 疑人林国坚已自爆身亡。
“12·14”案发后,广东省公安厅和湛江、江门两市公安机关领导立即赶赴现场,迅速调动警力赶到各爆炸现场。同时布置警力截查可疑人员、车辆,并召开紧急会议,通报案情,部署紧急应变措施。同时组织大批民警深入案发现场周围,广泛走访群众,排查可疑情况。
对姐夫怀恨在心
现已认定林国坚是本案嫌疑人。林国坚,男,39岁,祖籍湛江市,出生地江门,原住湛江市霞山区录塘边坡村1号,现住江门市蓬江建设路5号401房。
根据调查,林国坚因其姐与其姐夫王启新(江门人)婚变,对其姐夫怀恨在心,蓄意报复。在案发前就偷配其姐夫、姐夫的父母、姐夫的妹妹等三处住处的钥匙,秘密放置爆炸装置,并指使其熟人唐冬生(男,1967年10月生,湖南人)于12月11、12、13日连续三个晚上11时至12时,在江门市风湾里4栋802房即被害人王启新的住宅周围,观察王所驾轿车(粤J08312)是否停在楼下,并要求向其报告,每报告一次,林付给唐15元作为报酬。
催债未果生恶心
另根据群众举报和湛江市公安局调查发现,林国坚虽然户口在江门,但长期在湛江活动,并在做生意中因债务问题与多人结仇。
被炸的18户屋主与林国坚有债务或其他纠纷,如湛江市霞山区海滨路13号701房的屋主杨冠生几年前向林借款,林多次催款,未有结果,为此对杨产生怀恨在心。
为了报复杨,专门在杨所住的七楼屋顶对准杨睡觉的床铺位置安放炸药,造成杨冠生被炸重伤死亡。
嫌疑人预谋已久
公安机关在调查中还发现,犯罪嫌疑人林国坚在作案前进行了充分的预谋和准备。
据其妻反映,林在一个月前购买了有关书籍和多个BP机,学习爆炸知识,并曾向其流露在湛江有很多仇人,过几天就会知道发生什么事了。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在林国坚住处搜获大量与爆炸现场相同的爆炸装置、自制雷管和BP机、BP机说明书、电池、电线、灯泡钨丝、电烙铁、焊锡等一批制造爆炸物的工具。犯罪嫌疑人林国坚具备制造爆炸装置的条件。
另外,在湛江市发生的爆炸现场中,其中在海景路第一期别墅区71幢附近发现一具自爆身亡的无名男尸,经广东省公安厅刑事技术中心DNA检验鉴定,系作案人林国坚。他是制造湛江、江门两地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确凿无疑。
近日,有些媒体对此事所作的猜测性报道与事实不符。目前,湛江和江门两市人民生活安定,交通、生产、工作秩序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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