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6日讯 记者吴兢报道:明年1月1日,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正式实施。在今天结束的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法官法》,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研讨会”上,与会代表一致提出:全面贯彻修改后的《法官法》,提高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官队伍,更好地保障司法公正与效率。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苏泽林说,要根据新修改后的《法官法》精神,改革法官的 管理体制,大力提高法官整体政治和业务素质。要紧紧围绕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增强法官履行法律职责的荣誉感和使命感,稳定法官队伍,强化法官制度监督和职业道德约束,科学、合理地确定法官编制,建立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分序列管理,同时健全法官选拔、任免、晋升机制等等。
据了解,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把法官制度改革作为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颁布了《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等重要文件,先后公布实施了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审判人员严格回避、各级法院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等制度,对各级法院法官普遍进行业务培训和学历教育,进一步促进了法官队伍整体思想、业务素质的提高。
《人民日报》(2001年12月17日第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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