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记者郑蕾)革命烈士彭家珍将军居然被丑化为“走狗”、“恶魔”,昨(17)日,成都市中级法院对革命烈士彭家珍家属状告《中国故事》杂志社侵犯名誉权索赔一案作出判决:《中国故事》杂志社构成侵权,应赔偿原告彭家惠(彭家珍之妹)精神损失5万元。
先烈成反面人物
据了解,武汉的《中国故事》杂志在1998年第4期上刊登了周簧(已故)创作的小说《祸祟》。小说以辛亥革命中只身携炸弹与清朝顽固派首领良弼同归于尽的民主主义先烈彭家珍为主人公,虚构了彭家珍刺杀良弼后被抓获,又乘机逃走,并被英国情报机关设在上海的据点收罗,最终为良弼的女儿白良玉所杀的情节。小说中,彭家珍被塑造成反面人物,被描述为“恶魔”。此外,小说还虚构彭家珍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一些内容。
家属状告杂志社2000年10月,彭家珍的亲属得知此事后,马上与彭家珍将军专祠委员会向《中国故事》杂志社进行交涉,杂志社迅速展开调查,发现文章确实严重失实后,立即向彭家珍的亲属发出了郑重致歉声明,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开刊登。随后,杂志社又在2001年第1期上登载了“义烈千秋———彭家珍大将军殉国纪实”专稿,为彭将军正名。在专稿之后用黑体字登载了致歉声明。
在法院庭审时,双方对《祸祟》一文失实及杂志社已及时致歉的事实没有争议,但原告认为,杂志社仅仅在报刊上刊登致歉声明不足以恢复烈士英名,该文已在海内外造成了恶劣影响,故杂志社应郑重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46.5万元及物质损失3万余元。杂志社则辩称自己没有对通俗小说中的人物、事件进行核实的法定义务。
原被告不服判决
昨日宣判现场,多位彭家亲友出现在旁听席上,但案件的“核心”人物、年近百旬的彭家惠老人却没有亲自到庭。
法院最终认定,杂志社对涉及辛亥革命的真实历史事件及人物的小说的审核理应比一般小说更慎重,但杂志社没有进行这方面的审查,故存在严重过失。《祸祟》侵害彭家珍名誉权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鉴于《中国故事》杂志社的侵害行为已停止,并及时采取了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补救措施,故杂志社不再履行上述义务。而彭家惠起诉要求的巨额精神损失费,法院则根据案件具体的侵权事实予以部分支持,作出由被告赔偿彭家惠5万元的判决结果。
然而,事情并没完结,由于判决赔偿金额与诉讼请求相差甚远,彭家人对此结果并不满意。他们表示会继续上诉。
而该案被告因觉得判决结果“适用法律不当”,也表示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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