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市首批医院自制(配)药剂146个品种333个剂型规格的最高零售价格已于近日在深价[2001]84号文(以下简称《通知》)中公布,并于12月15日生效。昨日记者随机采访部分医院,发现个别医院的自制(配)药仍高于最高限价,且称不了解有最高限价。
多数药剂定价未超出最高限价
记者通过电话采访了解到,多家医院对自配药剂的药品定价并未超出《通知》规定的最高零售价格,普遍都比最高零售价格低几毛钱。如某医院,其碘酊(2%×500ml)的零售价格是12元多,低于该剂型最高限价的13.5元水平。还有林格氏液(500ml/瓶针剂)在医院的售价是3.8元,而该剂型的最高价格为4.2元。
不少医院对《通知》传达不力
尽管在各大医院,多数药剂的定价并未超出《通知》的最高标准,但多数的医院对此《通知》并不知情。在采访过程中,当记者询问医院的相关工作人员,他们是否知道《通知》的公布。得到的回答都是“不清楚”或者是“要向负责人了解”。而且记者还发现,在不知情的医院中,有个别药剂定价偏高。在记者采访的几家医院里,就有其中一家的碘酊(2%×30ml)售价是1.6元,比《通知》规定的1.47元多了0.13元。
物价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市物价局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自12月15日起,我市各医疗机构合法自制(配)药剂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最高限价执行。各医疗机构一旦有新的剂型规格投产,必须按照《通知》的要求,及时向各辖区物价分局及市物价局申报其自制(配)药剂的价格;凡生产批准文号已经过期的自制(配)药剂品种,必须停止销售,并在及时办理了合法的批准生产手续后,向物价部门提出价格变更申请;因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度上涨,导致《通知》所规定价格无法适用时,不得自行突破本通知规定的最高限价销售,必须及时向物价部门提出价格变更申请。
据介绍,该《通知》将全文登载于深圳市红盾信息网上(www.szaic.gov.cn)向社会公示。深圳市物价局欢迎社会各界协助对医院自制(配)药剂的价格问题进行监督,对价格违法行为进行投诉。(记者王永长实习生张奕)
   新浪闪烁短信,闪亮登场,传情无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