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17日讯 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日就河北省国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李真大肆收受贿赂、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等问题的案件发出通报,要求必须加强对走上领导岗位的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中央纪委决定给予李真开除党籍处分,国家税务总局决定给予李真开除公职处分。检察机关已将李真依法逮捕。
李真,1962年5月生,1998年4月任河北省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真在担任河北省 政府办公厅秘书,河北省委办公厅秘书、副主任,河北省国税局副局长、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868万余元,以及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收受贵重物品等,共计折合人民币1051.09万元。
经查,从1995年至1999年初,李真通过帮助北京某公司经理王某承揽工程,共收受王某贿赂305万元。1992年底,李真通过原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河北办事处(简称“东租冀办”)主任张某帮助吴庆伍(现在押)从“东租冀办”借款2000万元(后吴将此款据为己有),事后,李真收受吴庆伍15万美元和10万元。1994年4月,李真通过给秦某借款、承揽工程等,收受秦某50万元和价值100万元的一套住房。1994年下半年至2000年初,李真先后通过帮助他人提职、调动工作、承揽工程项目、贷款、批烟等,收受多人贿赂,计10.9万美元、122.94万元等。李真还利用职务之便干预司法活动。收受他人贿赂62万元。
此外,李真还收受礼金48万元,收受各类金银玉器工艺品、手表、相机、古玩字画、高档衣物等贵重物品455件,总价值115.1万余元。
通报指出,这是一起典型的年轻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后,放弃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改造,私欲极度膨胀,背弃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宗旨,利用职权大肆收受贿赂、聚敛钱财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李真这个活生生的反面典型,再一次为全党同志特别是年轻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
通报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必须加强对年轻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年轻干部的成长需要自身的努力,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但是更离不开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各级党委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一定要严格把握德才标准,严格选拔程序,坚决杜绝任人唯亲。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对领导身边工作人员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和纠正,决不允许姑息纵容。(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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