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安徽省高等自学考试委员会、教育厅、新闻出版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地深入持久地组织开展打击盗版自考教材和教辅资料的工作,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正当权益,为我省自学考试事业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自学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教育考试制度的一项重大创新。我省自学考试事业蓬勃发展,在培养人才、促进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 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近些年来,一些单位和个人特别是个别书商为了追求高额利润,非法编写、印制或销售盗版的自考教材,粗制滥造,错误百出,直接影响考生的学习,扰乱了自考教材、教辅资料的发行秩序,严重损害了著作权人、出版单位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为此,通知指出,要依法出版、印制、销售自考教材和教辅资料,未经全国、省自考委同意,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擅自出版发行自考教材、自考辅导资料和音像制品,印刷厂等凭出版社的印制单才能印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购销盗版和自考教材和教辅资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自考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发行、供应制度,努力自觉杜绝盗版自考教材、教辅资料进入社会。对查处后仍不改的助学单位,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要严处,并停止该助学单位的招生,取消其助学资格。
通知最后指出,各地新闻出版、工商行政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和考试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按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协助各地考委,切实做好查处工作。 (本报记者许宪章)
   新浪闪烁短信,闪亮登场,传情无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