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12月19日消息:四川省交通厅原厅长刘中山(已判刑)之子刘川,近日由成都市中级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刘川因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犯行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
据检察日报报道,1998年5月至10月,刘川所在的四川澳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以承建乐山至峨眉高等级公路的名义,分别免税进口了1台德产沥青搅拌站(价值105万美元)、3台澳
1994年,四川省绵阳市政工程总公司报名参加国道108线广元至棋盘关段(简称广北路段)工程投标未果。该公司副经理胡某找到刘川,要求其帮助该公司中标。随后,刘川即找该工程指挥长郑道访,在郑道访的直接关照下,绵阳市政工程总公司获得了广北路D段的承建合同。事后,刘川从胡某手中获得“中介费”39万元。为感谢郑道访,刘川从中拿出10万元现金通过郑道访之子郑勤送给郑道访。(曾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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