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18日电 综述:让人民群众更方便更安全——改革中的2001年中国公安行政管理工作
2001年是我国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年、创新年。从年初的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到下半年的机动车登记制度改革、出入境管理6项重大改革,一系列改革措施的出台,赢得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积极主动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让人民群众更方便、更 安全,已成为各级公安机关行政管理工作的自觉行动。
今年3月30日,公安部提请国务院正式批转了《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迈出重大步伐。这份《意见》明确: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均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常住户口。从广州、南京到北京、石家庄、哈尔滨,从中小城镇到大中城市,一场户籍制度改革的春潮蓬勃兴起。
率先试点的浙江省进行户籍制度改革3年多来,城镇净迁入人口190余万人,其中今年以来迁入的达66万多人。“如果能找到固定的工作和住所,就可以选择任何一座城市居住。”随着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稳妥推进,人们的这一美好愿望必将变成现实。
与此同时,出入境管理也在发生深刻的变革。从今年4月1日起,广东省中山市城区居民凭身份证、户口簿,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就可以申领护照,不再需要出具单位意见证明。变审批护照为按需要申领护照,我国出入境管理改革又迈出了意义深远的一步。
在11月举行的全国出入境管理工作会议上,公安部在总结中山市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一举推出6项重大改革措施:放宽赴港澳地区商务签注有效期限,扩大口岸签证的办理范围,取消因私出国境申请提交境外邀请函的要求,设立中国公民入境专用通道,外国人可以申请中国“绿卡”,中国公民凭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申领护照……随着这些改革措施的逐步实施,今后无论是中国公民出国出境还是外国人入境,手续将更加简捷,渠道将更加畅通。
创新是活力的源泉,改革是前进的动力。世纪之初,我国经济、社会生活的不断发展,给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只有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的客观要求,不断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安行政管理机制,才能把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今年10月8日起,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5个城市的有车族和即将购车的人们发现:买了新车当天就可以领到牌证。这是公安部针对目前新车入户难、手续多、收费多的问题而出台的新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这一新规定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届时,在办理新车入户时,只要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身份证明、车辆来历凭证、车辆合格证和车辆购置税证明合法有效,车辆检验合格,机动车所有人当日就可以领到牌证。
改革在深入,工作在细化。一系列让人耳目一新的公安行政管理新举措不断推出:
——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顺利完成全国公民身份号码编制任务,正加紧进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研制工作;
——公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进行,一些地方公安机关已清理取消一大批自行确定、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项目;
——许多地方公安机关实行“阳光作业”,向社会公开办理有关业务的程序、条件、时限、收费标准等,接受人民的监督;
——各级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国创建“平安大道”和城市“畅通工程”,治理机动车严重超载违章,整治机动车假牌假证、无牌无证,全面排查、整治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
——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除不安全隐患。今年1至11月,全国重大火灾事故比去年同期下降62.5%……
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公安行政管理工作的对象和范围正在发生新的变化。为了迎接挑战,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正按照“增强透明度、简化办事程序、减少中间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的要求,以让人民群众更方便、更安全、更满意为目的,不断加大各项工作的改革力度。人们期待着公安行政管理工作,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继续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完)
   新浪闪烁短信,闪亮登场,传情无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