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温建敏)南方航空集团团委一名工作人员用伪造签名、虚构发票的方法,在短短两年间疯狂作案93次,贪污公款103万元。昨天上午,这只“南航硕鼠”坐到了广州市中院的被告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
该工作人员名叫陈标,32岁,广东遂溪人,大学学历,是南航集团团委二级职员、副主任科员。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9年1月至2001年1月期间,陈标利用主管公司团委文体工作的便利,用伪造他人签名、虚构发票、少用多报等手段,先后93次贪污公司公款,共计103万余元。后陈主动投案自首,案发后,追回赃款64万余元,余款至今未能归还。
据公诉人收集的27名证人(大部分是陈的领导、同事)证明,陈报销的一些票据中,相关“领导”、“见证人”中的签名都是伪造的。这些证据显示,陈标贪污的程度已届疯狂,小到请朋友吃饭,大到家里装修,都找公司“报销”,其中光装修房屋就从单位拿来一张15万元的某电视台“广告费”支票,除去装修费用,余款皆落入自己腰包。其中,陈最大的一笔贪污款高达40万元。
陈标昨天在法庭表示,对公诉人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没有异议,但对检察院认定的部分贪污数额有意见。陈称其中一笔贪污款应减去3万元,并表示该款项报销时都是“白条”,不好报,于是找了一些发票充数,“领导都知道”。但公诉人举证,该发票上的签名均为假冒,且陈此前以相同名义已报销了2.1万元。
法庭昨天未对此案当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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