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记者周寒)不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就不能成为一名教师。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区基础教育工作会议上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校长管理办法(试行)》于日前发布,办法规定,教师的招聘录用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教师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办法规定,凡未取得教师资格者,不得招聘录用为教师从事学校教学工作。学校推行 教师职务聘任制,实行竞聘上岗,聘约期限为2~3年。在职教师要接受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取得规定学分,作为续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城镇中小学的教师原则上要有一年以上在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任教的经历,方可聘任高级教师职务。学校每年对聘任教师进行一次考核。学校由于事业发展需要增加教师或自然减员出现缺员,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事部门按规定招聘录用教师补充。
校长候选人则可以通过推荐、民主选举和公开招聘等形式产生,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主管部门每学年度要对校长进行一次考核,建立校长任期考核档案。对成绩显著的,除评先进外,还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不能履行职责、管理水平低的校长,及时予以调整;对因管理不善引起重大事故的校长,进行查处;对有违法行为的校长,由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新浪闪烁短信,闪亮登场,传情无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