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国家开发银行将对深圳市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国有企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金融支持,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提供优质金融服务,“十五”期间意向承诺贷款200亿元左右。昨天上午,省委常委、市长于幼军与国家开发银行行长陈元在五洲宾馆分别代表深圳市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签订了《金融合作协议》。市政府这次向国家开发银行推荐了25个基础设施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合作项目,项目总投资851.91亿元,“十五”期间计划投资669.82亿元,“十五”期间拟融资200亿元。 其中包括地铁一期/二期工程、盐田港三期、蛇口二期码头、深港西部通道、特区内外河流综合治理、西部电厂扩建工程、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前工序、高新技术产业带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
根据合作协议,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对我市的电力,城市轨道交通,高速公路、快速干道及公路联络线,城市供水、排污和水资源综合治理,液化天然气接收站及配套电厂和城市管网,港口,深港西部通道,高新技术产业带基础设施,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等高新技术,以及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等项目提供长期贷款支持,“十五”期间意向承诺贷款额为200亿元左右。国家开发银行根据深圳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特点,对市政府确认的“十五”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推荐项目简化评审程序,实行“快通道”,在项目资料齐全的情况下,两个月内完成项目评审工作。对经国家开发银行确认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贷款授信,并在贷款期限、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条件。
市政府将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根据特区“十五”计划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向国家开发银行推荐相关的重大建设项目,协助国家开发银行做好本地区项目的开发工作。对贷款项目的评审、信贷管理、贷款本息回收、资产保全和资本市场退出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协调,帮助国家开发银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市政府要为国家开发银行金融业务提供决策依据。
在合作协议签订前,合作双方进行了座谈。于幼军说,“十五”时期是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时期,国家开发银行为深圳“十五”期间的项目建设送来了“及时雨”。签订《金融合作协议》后,我们将努力做好配合工作,加大沟通和协调的力度,协助国家开发银行在深开展业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使双方的合作结出丰硕成果,实现互利双赢。陈元表示,要进一步加强与深圳市政府的合作,使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质量得到迅速提高,促进深圳经济迅速发展,实现双赢。
市领导李德成、庄心一等出席了座谈会和签约仪式。(记者张惠屏通讯员龚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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