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在购买尚未建好的房子时要向中介机购预交转让费,而且收到的竟是一纸白条,有的竟连白条都没有,这是发生在昆明市西山区春城商住广场10多位商户、住户身上的怪事。
记者近日了解到,位于昆明市西苑立交桥附近的春城商住广场于1998年兴建并开始预售。据其客户代表邓仁德反映,一些客户买房几乎是与建房同步进行的,当房子还在图纸上时有些客户在预订房时就莫名其妙地被中介方要求交转让费。由于购房心切,一些人就交了钱,交费最多的达18000元。近来,客户们在多次找收款人协商解决未果的情况下,找到该商 住广场的开发商———云南东凯民族房地产有限公司帮助解决,但至今仍无结果。
12日,记者采访了该公司吕经理。据她介绍,该公司在销售铺面、住房时请了多家中介公司帮助销售。具体的中介公司她也不太清楚,只知道曾与中介方有过口头约定。当记者问及公司员工是否收过转让费时,她说有,并解释说,当初,公司内部出台了一项针对内部职工的“福利政策”,即每位员工都可享有优惠1至3万元买一套房子的待遇。由于有的职工一时无法凑足房款,便将自己的房子转让了。吕经理最后表态说,收取转让费的事与该公司无关。无论是该公司员工也好,中介机购也罢,其行为纯属另外公司和个人行为;收取转让费开白条的事,她无权过问。
事后,记者再次采访了客户代表吕某,她说:“在购房中,一直都是与当时的销售部的人打交道,从来没有跟中介机构的人接触过,收取中介费的人就是公司里的销售人员而非中介人员。”但吕某未能提供相关的证据。
针对商、住房在未取得房产证之前是否可以变更的疑问,记者随后从昆明市房管所得知,所有的商、住房必须在取得房产证之后,才可以转让,否则属于违法。而春城商住广场的吕某等人在购房时所购房并无房产证。
丁强黄豆(春城晚报)
   新浪闪烁短信,闪亮登场,传情无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