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召开的江苏省政协八届十七次常委会议,分别就巩固和发展我省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保障城市贫困群体基本生活,这两个事关我省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向省委、省政府提交了《建议案》。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建议案》提交后,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非常重视,分别作出批示。省有关部门认真采纳、办理和落实《建议案》提出的意见。《建议案》有力地推动了党委和政府的工作,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在《关于巩固和发展我省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的建议案》上,省委书记回良玉批示:“省政协报送的此建议案,很及时、很客观地反映了我省税费改革现状,所提的六条建议很好,很有针对性和指导性。请送省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一阅。望领导小组办公室同志认真研酌,并依此拿出我省指导下一阶段税费改革的措施和意见。”季允石省长、姜永荣副省长在10月30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农村税费改革工作会议的讲话中,多次吸纳了《建议案》中的内容;会议讨论的有关文件,也吸收了《建议案》的内容。对《建议案》中提出的要加大对少数地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证财政困难地区村级运转和九年义务教育开展的建议。省委、省政府颁发了文件,明确规定农业税附加、农业特产税附加全部用于村级开支。乡镇要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中划出10%的收入对村补助。同时规定,中央和省两级财政转移支付中必须划出不低于15%的资金用于补助村级开支;并规定,这三项资金年底必须全额到位,省市县将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对要防止纯农户负担过重的建议,省政府作出规定,从2002年起,要对由于执行税费改革增加负担的纯农户和种植大户,农业税实行先减后征,就是应征农业税增加负担部分,按规定在农业税社会减免资金中减免,然后再征农业税。省教育厅结合贯彻全国基础教育会议精神,对《建议案》提出的调整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四点建议进行了认真办理。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基本上落实了由县财政统一发放教师工资;基本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清理中小学教职工在编不在岗人员2100多人;完成改造中小学危房329.7万平方米,其中D级危房126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全年的任务。
对《关于进一步保障城市贫困群体基本生活建议案》,季允石省长予以高度评价,认为“所提建议很重要”,并“请民政厅、财政厅结合落实常务会议有关决定精神,认真研究采纳”。省有关职能部门在接到《建议案》后,积极落实《建议案》中的有关建议。省民政厅组织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对城市低保人员进行调查核实,逐户登记造册、已摸清目前全省符合城市低保人员条件的人数,并对明年扩保对象进行了摸底和预测;由省民政厅代拟的《江苏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也将于近日出台。省财政厅提出,把解决城市低保人员的生活作为今年财政工作的三大任务之一,并决定在年度预算2000万元调节资金的基础上,再紧急追加1000万元,用于全省城市居民低保扩面工作。市以下财政也再追加1286万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则对全省再就业工作进行检查,在完成第一期“三年百万”再就业培训计划的基础上,全面启动实施第二期“三年百万”再就业培训计划;对下岗、失业人员在就业、税收等方面实施优惠政策,并扩大了优惠政策的覆盖面。(郑萱 耿联)
   新浪闪烁短信,闪亮登场,传情无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