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1日,我国将正式实施《防沙治沙法》,这是迄今为止世界第一部关于防沙治沙的专门法律,也是继《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之后,我国第三部有关林业的专门法律。
在12月19日在京召开的贯彻实施《防沙治沙法》座谈会上,讨论最为集中的话题是:“世界第一部防沙治沙法缘何诞生在我国?”来自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 员会、国务院法制办等12个部委局和内蒙古、宁夏等的数十名生态环境专家及官员,在发言中所披露的生态环境恶化现象令人触目惊心。
国家林业局局长周生贤率先透露我国生态环境现状说:“目前,我国众多生态环境问题中,以土地沙化问题为最。全国现有沙化土地168.9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17.6%,涉及全国近千个县(旗)。土地沙化扩展速度为每年2460平方公里,相当于每年土地面积“消失”一个中等县。他说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沙化面积是每年1560平方公里,80年代是每年2100平方公里。当前全国土地沙化速度仍在加快,沙化面积仍在扩大,形势十分严峻。”
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透露,“目前,占国土总面积40%的4亿多公顷天然草原,已有90%的可利用天然草原有不同程度的退化,而且每年还以200万公顷的速度递增。”
内蒙古和宁夏的专家介绍说,目前内蒙古沙化土地遍布全区12个盟市,据统计,内蒙古沙漠化和潜在沙漠化土地面积5.4亿亩,占全自治区总面积三分之一,沙漠化面积居全国第二位。宁夏沙化土地面积125.7万公顷,占全自治区总面积四分之一,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目前,这两个自治区已成为全国风沙危害最为严重的地方。
土地沙化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据专家测算,全国每年因沙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540亿元。黄河每年淤积的16亿吨泥沙,有12亿吨来自沙区。土地沙化直接危及1亿多人口的生存和发展,全国受沙化影响的人口目前达4亿之多。一些地方贫困程度加深,甚至出现生态难民,国家生态安全面临威胁。
导致土地沙化的根源何在?专家们对此作了许多探讨。据研究,造成我国大面积土地沙化,既有气候原因,更有不合理人为活动的因素。而“最主要原因”是:人口急剧增长,一些地区在人口和经济发展双重压力下,对土地不合理利用,盲目开垦、草场过度放牧、乱砍滥伐、乱采滥挖,水资源不合理利用现象严重,大量破坏荒漠植被,从而导致沙化土地不断扩展。眼下,全国有50多万平方公里的可治理沙化土地急需治理。
严峻的生态现状,逼迫“防沙治沙”也要纳入法制化监管轨道。从《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到此番实施的《防沙治沙法》,我国生态环境法制建设逐步走向体系化。专家认为,该法将为预防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进行沙区国土整治,维护沙区生态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本报记者陈娉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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