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十九日电(记者朱大强)记者今天从公安部获悉,山东、安徽、河南、黑龙江、浙江、四川、重庆
、湖北、天津等九省、市的二百一十九家中介机构已首批完成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公民因私出入境人数逐年增多,对于许多想出国的公民来说,需要有专门的中介机构为其提供前
往国法律咨询、沟通联系、协助办理签证和境外安排等, 使得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应运而生。
今年六月,公安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办法》规定:向公安机关申请从事
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资格的机构,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或符合企业法人设立的条件,有熟悉中国和相关国家出入境管理和其他
专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工作人员,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经过资格认定的中介机构,可以在《办法》规定的范围内为公民
出国定居、探亲、访友、继承财产和其他非公务活动提供信息介绍、法律、咨询、沟通联系、境外安排、签证申办及相关的服
务。
目前,其它省市也正在抓紧进行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
据了解,从二000年十二月至今年一月,按照国务院的有关通知要求,公安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教育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对各类出入境中介活动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清查出入境中介机构三千六百一十一家,破获一百
多起涉及非法出入境中介活动的违法、犯罪案件,拘留、逮捕不法分子近四百人。初步遏制了非法出入境中介活动猖獗的势头
,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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