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本报记者)广州番禺海关的一位关员在5年时间里,以“提成”的形式从一家外资企业获得了大约20万元的收入。番禺海关有关负责人昨日透露,目前正就这名陈姓关员的有关问题展开深入调查。
番禺俊华纸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下称“俊华公司”)负责人反映,1997年3月,成立伊始的俊华公司在亲友中招募内部股。通过别人介绍,一陈姓男子以2万元入了2%的股份。俊 华公司负责人称,他们当时并不知陈某是番禺海关的关员。
除按股份比例获得“分红”(5年约2万元)外,陈某要求,对他介绍的客户,要给予营业额2%的提成。俊华公司负责人称,按此协定,从1997年至今,陈某以此方式共从俊华公司获得了约20万元的提成(所有款项都存入陈某提供的存折)。
俊华公司后得知陈某原是番禺海关关员。俊华公司负责人称,考虑到其国家公务员身份,曾问陈某这样做是否合适,陈某表示没问题,这种“合作关系”便一直维持下来。
双方矛盾在今年7月份出现。
俊华公司负责人称,陈某突然提出,要俊华给他30%的“干股”(即不出资而占有30万元股份);对于他介绍的客户,提成的幅度要达到营业额的20%。
俊华公司表示无法接受。俊华公司负责人称,遭拒绝后,陈某很快退回了他的股份,并扬言“玩死俊华公司”。
这位香港籍的负责人还称,因陈某从中作梗,该公司的不少长期客户都莫名其妙地中断了合作。
记者昨日从番禺海关得知,此事已引起番禺海关及其上级部门广州海关的高度重视。有关负责人透露,此事件目前正处于“核查阶段”,究竟作何处理则要视调查情况而定。
资料:
1993年实施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明令禁止公务员进行“经商、办企业以及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若构成犯罪,须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不构成犯罪,也应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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