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曹丰 实习生李世春)近日,省政府就中小学教育收费出台有关规定,收费标准分义务教育阶段及普通高中阶段。
义务教育阶段收费
杂费:小学每生每学期25-5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0-60元。贫困县的农村中小学按 杂费和课本费“一费制”收取,小学每生每学期6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115元。
普通高中收费
学费: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110-280元;市、州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210-340元;省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310-460元。择校生费:省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不得超过2500元,市、州重点高中每生每学期不得超过15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学期不得超过1000元。住宿费:由各县(市、区)根据本地实际制定适当的收费标准。省政府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普通高中收取的学费,具体标准由各市、州在省政府规定幅度内,根据当地教育成本制定。上述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用于学校。省政府为此公布了相关厅局的举报电话:省财政厅(028)6666117,省物价局(028)12358,省监察厅(028)6746389,省教育厅(028)6152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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