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来蓉的刘春海长期在我市北门、西门等地以“假摔”的方式,制造交通混乱分散围观群众的注意力,然后下手盗窃他人财物。昨日,金牛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刘春海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据称,今年7月2日11时许,刘骑一辆红色24型自行车在交大路金牛法院附近,看到杨某驾驶奥拓车开过,遂将自行车撞向杨的奥拓车,并大叫:“车撞坏了!”接着,趁杨下车
   短信节日传情奖中奖:数码相机、CD/VCD……大奖总值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