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1日消息: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对因酒后滥杀数名无辜群众造成严重后果的贵州省大方县人 民检察院原法警秦城民进行公开宣判,依法判处死刑。
据人民法院报报道,2001年10月13日晚,秦城民在外与朋友吃饭喝酒后返家与其妻发生争吵,邻居李家顺、 李琴芳父女上前劝阻,秦拔出随身携带的“六四”式手枪将李琴芳的右手腕击伤,并连开两枪将李家顺当场打死。
随后秦到大方县检察院,取出“六四”式手枪两支,子弹190余发和“五四”式手枪一支、子弹8发,返回其住处 时又将李琴芳之子李俊贤当场打死。秦逃窜到街上又持枪打死无辜群众三人。(李云超)
   短信节日传情奖中奖:数码相机、CD/VCD……大奖总值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