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曾经报道过的备受关注的房建云闹市开枪杀人案,昨日在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去年8月22日晚6时10分,昆明市官渡区王旗营农贸市场门口,发生一起枪击血案。房建云之妻驾车离开王旗营农贸市场时,同卖瓜子的一妇女发生争吵,房建云和哥嫂闻讯后从家中来到农贸市场门口,交涉过程中,与市场内的管理人员王某、马某、钟某等人发生争执 ,双方动了拳脚。后来房建云眼镜被打掉,拔出随身携带的“五四”式手枪开枪,王某、马某、钟某和一名老人当即中弹,王某被击中左胸,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件发生后,全省极为震惊。房建云当即被公安机关拘留审查移送起诉。
昨日上午,公诉机关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以房建云犯有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诉讼。房建云的辩护律师马军以房建云正当防卫过当为房进行辩护。马军律师认为,要正确区分公安民警滥用职权和公安民警在特殊情况下的正当防卫。本案是警察遭到伤害时,进行正当防卫,属于防卫过当,理当依法对公安民警防卫过当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承认,在案件发生当时,受害一方确有不冷静的过错,但这不能成为为房建云辩护和减责的理由。
昨日的法庭辩论激烈,辩论的焦点是防卫过当,还是间接故意伤害?公诉机关对辩护人的辩论观点予以否认。公诉机关认为,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是不是在斗殴中只要自己吃亏都可以拔枪,伤了多少人也属正当防卫?如此这般,实际生活中将会有多少警察滥用枪支而不必承担责任。经过两小时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审判长宣布休庭。(李辉 申渝)(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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