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消息 香港前立法会议员程介南以权谋私一案,法院认为他收受利 益及行为失当等4罪成立,将于今日宣判。
法院认为程介南包括伪造账目、盗窃、收受利益及公职人员行为失当4 罪成立,另一项盗窃PA公司财产一罪不成立。
区域法院法官宣读判词时说,程介南涉及以权谋私一案,指他在200 0年4月27日身为立法会议员时,收受利益,接受PA公共事务专业顾问 有限公司(“PA顾问”)6万元作为报酬,即在行政长官委任香港康体发 展局成员方面,表面以立法会议员身份,但实质是为康体发展局进行公关工 作。程还被控于2000年3月1日至4月28日担任立法会议员期间,在 执行公职时行为失当,蓄意及没有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意图不正当地为自己 取得利益,涉嫌违反普通法。
代表程介南的大律师艾勤贤事前估计,倘程介南被控在公职人员收受利 益及行为失当两罪成立,很可能要坐牢。
程介南步入法院前则表示,自己没做犯法的事。他的代理律师林炳昌在 宣判前亦说,假如区院判程有罪,一定会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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