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记者吴蔚)因不服当地政府的行政决定,泾阳一村民将镇政府告上法庭,经泾阳法院一审判决,撤销镇政府所做决定。
泾阳县三渠镇有两兄弟对近8米的宅基地使用权有争议,哥哥认为现使用的宅基地与弟弟原已达成协议,而弟却说哥侵占了自己近8米的宅基地使用权。2001年4月,三渠镇政府做出了“关于两人土地使用权争议的处理决定”:不支持当哥的使用有争议的土地,双方土地
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服务中心赵彦松和付晓兵两名学生的帮助下,今年6月,原告将泾阳县三渠镇人民政府推上法庭,其弟弟列为第三人。8月,赵彦松和付晓兵作为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参加了诉讼。泾阳县人民法院经调查后做出判决:撤销泾阳县三渠镇人民政府“关于两人土地使用权争议的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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