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记者赵永胜)记者昨日从区交通厅获悉,2002年的交通规费继续征收,备受老百姓关注的“费改税”在广西仍暂缓实施。
2002年交通规费的征收标准与往年相同。即公路养路费:营运客车和从事旅客运输的车辆按每月每吨180元征收;货车按每月每吨150元征收;摩托车按每月每台征收,其中二轮摩托车10元,二轮轻摩托车5元,侧三轮摩托车15元,摩托车一次交清全年养路费减征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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