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总工会、省人大、省政府法制办、省司法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高院、省经贸委等单位联合举行学习贯彻《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新闻发布会,号召全省企业和职工认真学习,抓紧落实我省这一新颁布的地方法规,做到“六个坚持”和“三个保证”,齐心协力促进集体合同制度在企业的贯彻落实。
据悉,到今年11月份为止,我省经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建立集体合同的企业为 6439户,职工为139.25万人。其中,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已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占其总数的84.5%,职工覆盖率为93.1%。但发展不平衡,我省非公有制企业执行和建立集体合同制度与市场经济条件下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日前,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经贸委和省总工会提交的《云南省集体合同条例》送审稿,经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讨论通过,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我省有关部门要求,要做到“六个坚持”、“三个保证”:坚持所有企业都要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坚持平等协商与签订集体合同相协调,重在平等协商;坚持把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平等协商、集体合同的重点;坚持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推行集体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坚持把推行集体合同制度与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有机衔接起来;坚持把推行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制度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必须有健全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作保证;必须有严格的监督检查机制作保证;必须有强有力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作保证。(杨新柱)
   短信节日传情奖中奖:数码相机、CD/VCD……大奖总值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