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陕西网12月21日消息:近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9名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执行了死刑,这些罪犯犯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盗窃等罪行。
据了解,其中有30岁的抢劫犯薛小龙。薛于2000年3月14日,携带事先购置的手铐及绳子,窜至中国信合红庙坡信用社自强路分社,将值班员王某双手用手铐铐住,抢走人民币272360元。34岁的故意杀人犯杨旭,捕前是香港某公司驻深圳办事处行政助理。
杨1994年与陕西建设银行司机贺某相识后长期通奸。1997年杨犯前往深圳工作,后因和贺的感情纠葛起了杀人恶念。1998年3月10日,杨从深圳返回西安,3月17日下午,贺某到杨的住处,杨趁机将安眠药片放入可口可乐饮料内,贺饮后昏睡。杨犯将贺杀死。后杨于次日用购买的浓硫酸将尸体溶解毁灭。38岁的抢劫犯刘昌福。刘昌福多次被判刑和劳教,仍不思悔改,于2000年8月27日凌晨2时许,伙同赵江、熊国安窜至西安市边西街附近,持刀拦住被害人杨兴安,砍伤杨的头、肩部,抢劫98万日元(折合人民币74000元)。
抢劫、强奸、盗窃犯禹哈克、禹广西。二禹伙同他人于1999年12月26日至2000年1月18日期间,先后在西安市丰庆路、草阳村等处于晚间窜入多家美容美发厅抢劫业主或女服务员多人,抢得人民币和手机、传呼等物共计价值17000余元。抢劫中,二禹还强奸妇女。此外,两人伙同他人于1999年7月31日至2000年1月14日期间,先后窜入西安市北关三合新村等地入室盗窃,盗走钱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0000余元。27岁的绑架犯贾宝安。贾宝安于2000年10月12日下午窜至西安化工厂子弟小学,将其同乡李某8岁的儿子李刚骗出学校,并写一张向李索要5万元的恐吓信。
当晚,贾犯恐吓行为败露,产生杀人灭口的恶念,又将李刚骗至长延堡瓦胡同被征荒地,将李刚掐死后抛入废弃墓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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