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今日讯(记者程胜)经过日以继夜的谈判,中日两国在三项农产品(大葱、香菇和蒲草)的贸易纷争终于在上午结束。有关专家在第一时间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企业应该尽快学会解决贸易摩擦。
参与中日农产品贸易争端谈判的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张爱华副会长今天接受采访时指出:从历史发展看,自由贸易的趋势不可逆转。中国加入WTO后,外国商品准入,相应的 就是中国商品准出。农产品在国际贸易中历来十分敏感,也是最易发生摩擦的商品。中国的大蒜、香菇、小龙虾、蘑菇罐头等,都曾面对过国外反倾销的问题。中国企业一旦遭遇反倾销,一定要有快速反应及时应对积极准备的意识。
为此,张爱华特意举了商会组织应诉美国苹果汁反倾销的案例。
美国1999年6月立案,将中国苹果汁的税率提高到91.84%。其实这是一种贸易保护主义的做法。根据WTO原则,商品出口的离岸价格低于国内同类或类似产品销售价格才是倾销。实际上当时国内苹果汁每吨4000元左右,出口价格600美元以上。中国苹果汁出口虽然增加,但只占美国进口量11%。而占35%的阿根廷,却没有受到反倾销,这是一种贸易歧视。特别是在所谓中国苹果汁倾销期间,美苹果汁产量和消费量都较大幅度增加,说明其苹果汁行业没受到伤害。尽管如此,1998年美国苹果协会还是酝酿了反倾销行动。
中国食品土畜商会得知这一消息后,立刻组织反倾销应诉工作会议,与会企业代表确定了应诉名单,研究了行业出口协调价。由于应诉及时,准备充分,根据美国商务部对中国浓缩苹果汁反倾销调查的最终裁决,我应诉企业税率为0至27.57%,平均税率为14.88%,比美国苹果协会起诉时91.84%税率下降了76.91%,基本保住了美国市场。未应诉企业税率高达51.74%,已经无法向美出口。
张爱华指出,从苹果汁反倾销的应对过程和结果来看,中国企业面临反倾销的困境,首先要勇于应诉。积极应诉则有望将损害降至最低程度。其次,人家是以行业出面起诉,我们应以行业整体出面应对。应诉时要依靠商会,形成应诉规模,联合分摊单个企业个体很难承担的应诉费用等。第三,要进行充分准备,及时反应。中国苹果汁企业就立刻做了准备,表明积极应诉态度,使得美国苹果协会成员动摇,不得不推迟起诉时间。第四,充分利用商会信息灵通优势,获取政府支持。苹果汁纠纷中,美诉方感到案件发展可能与其期望背道而驰,曾动员了21名参议员和51名众议员,联名致信美国商务部,要求对中国苹果汁裁决高税率并提前裁决。食品土畜商会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刻取得外经贸部的支持,我驻美国使馆有关机构代表我国政府向美国商务部表达对本案关注,要求该案调查中应该合法公正,美国商务部也就此作了相应表态,使应诉企业信心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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