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1日电(记者赵承) 国家计委近日制定并公布了383种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这是继上半年国家计委降低部分抗生素和中成药价格后的又一次大范围降低药品价格的举措。
这次调整价格的药品,主要是《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的抗肿瘤药、循环系统用药、神经系统用药以及治疗精神障碍用药等,共383种890多个规格。这些药品大部分是 涉及人群较广的常用药品。其中,80%以上的品种价格做了下调,平均降价幅度为20%,最高降价幅度达到80%,降价金额约30亿元。
据介绍,这次药品价格方案是国家计委经过反复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经专家论证后制定的。价格调整的主要依据是市场实际购销价格,以调查的市场实际购进价为基础加国家规定的流通差率,并综合考虑比价关系等因素核定最高零售价格。其中,降价的重点是市场供过于求、销售价格过高,以及比价关系突出不合理的药品。
目前这种价格调整方法,主要是为了解决当前药品流通环节差价过大、价格“虚高”的问题,目的是通过不断压缩药品中间环节的折扣空间,降低药品零售价格,减轻群众药费负担。今后,随着药品折扣空间的不断缩小,政府将主要以合理成本为基础调整药品最高零售价格。
1997年以来,国家计委多次降低了政府定价药品的零售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社会医药费负担,但群众还没有完全得到药品降价带来的好处。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医药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以及消费者自我选择、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政府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的措施,必将进一步减轻群众医药费负担,降价的社会效果会逐步显现出来。
据悉,国家计委正组织专家加紧审定《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其他约800种药品价格,有关方案近期也将出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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