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成都几家省级媒体都不约而同接到群众投诉,称成都市区内有三个有名的假发票市场,那里的贩子猖狂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几家省级媒体记者随后联合暗访,又到税务、公安等部门求证,发现其现状确实令人触目惊心。
11月底到本月中旬,本报连续接到普通市民、国家机关公务员多起投诉:在成都市区的永兴巷、文殊院、火车北站等处,贩卖各种假发票的活动异常猖獗!投诉一永兴巷“我们这栋大楼里有8个政府部门办公,在这里居然有个那么大的假发票市场,严重影响了办公区的形象!”“贩子把假发票藏在树丫上、花钵 里甚至活动地板下,派出所民警来了,把他们带走,可第二天他们又出现在这里,派出所说是证据不足。那些人出来后还威胁我们的门卫。”“他们中有的人从一个大姑娘时开始贩卖,现在都是小孩的妈妈了。那么多年,有关部门为什么不解决?”“他们几乎每天上午9点按时来,跟我们上班一样准时!”投诉二火车北站“这里是成都的北大门,他们公然向每个过往的人问要不要假发票!那次我开一辆警车去接朋友,立刻被两个卖假发票的人包围,竟卖到警察这里来了!再不整治,那还得了?”投诉三文殊院“文殊院是著名旅游景点,来这里的外地游客很多。他们不分男女老幼,都去推销自己的假发票。城市形象全被发票串串们毁了!”
四川电视台有两个栏目也同时接到类似投诉,于是,我们两家媒体共5名记者联手进行了暗访。
19日早8时,我们带上“大炮筒”高倍摄影机、大摄像机及微型摄像机,悄悄来到永兴巷。这是一条长约100米的小巷,由于巷子里那栋23层的大楼是政府部门的办公区,各地到这里办事的人很多,因此被假发票贩子们视为“需求潜力巨大、市场空间巨大”的最佳阵地。
上午9时,我们在巷内准备停车,几个外地民工打扮的男女又像往常一样按时来到巷内,共4男3女。一个二十五六岁背着婴儿的妇女,更围着我们的车转了好几转:她是在“侦查”目标。进入大楼一楼,得知我们来意,某局金科长热情接待了我们,为了选择最佳偷拍地点,金科长带我们先到了顶楼,由于距离太远,无法看到巷内详情,我们将阵地转移到3楼某局办公室,但三楼外的“屋檐”又挡住了视线,我们只好又转移到6楼另外一个局的办公区域。从上午9时20分到10时10
分,4名男子(大都是青壮年)和3名妇女(除背婴儿的外,一个40余岁,一个50余岁),频频向每一个过往行人询问:“要不要发票?”而那些从车上下来的干部模样的人,更是他们追问的重点。10时12分,一名电视记者装作办事的样子,刚到门口,一名着黑衣、打领带的男子便靠了过来:“要不要发票?”那名50余岁的女人也围过来,加入游说队伍。电视记者装作不耐烦的样子说:“有哪些发票?怎么卖?”“我们啥子发票都有,假得跟真的一样!”“广告业发票一张50元,其他服务业发票一本80元。还有餐饮的、住宿的……”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双方达成“共识”。黑衣男子手一挥,那名一直关注着这边动向的背婴儿女人马上过来,从怀中摸出一沓各种发票样品:“你要有章的还是没章的?”正在“验货”时,一名保安过来干涉:“走开点,走开点。”为了用偷拍机把交易过程录制下来,电视记者谎称“马上要到7楼开会,20分钟下来取货”。电视记者于10时45分再次走出大楼,交易很快结束:整整一本“四川省成都市其他服务业发票”,外加4份“四川省成都市广告业发票”,一共180元。
在电视记者前去交易时,我们仍在6楼某局办公室内密切监视。让我们感到有些吃惊的是:大楼里几乎每个办公室都知道巷子内是个大假发票市场,而且人人都对此义愤填膺,但又都说该其他部门管。
电视记者把假发票拿出来,某局办公室人员马上围过来:两种发票都是三联的,“广告业”4份共计12张(编号是“川地税VII(2001)(20)NO:0033757至NO:0033760”),“其他服务业”一整本24联共计72张(编号是“川地税V(2001)(18)NO:0344776至NO:0344800”),而且都加盖了“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四川成都市地方税务局监制”的椭圆形电子公章。某局公务员仔细看后称,“广告业”没有“水印”,“其他服务业”虽有“水印”,但少数字迹模糊,全是假的!不过不仔细看,真发现不了。我们问:“为什么有人要买假发票?”公务员称:“大概是为了避税,就是逃税吧。”
当日上午11时20分,我们手持买得的两种“发票”,赶到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求证真假。税务征收科的同志看过后有些吃惊:“是2001版的!这是最新版,不可能呀!”仔细在专用设备上反复检验后,他们认定:肯定是假的!
紧接着,我们又驱车到了文殊院和火车北站,发现这两个地方的假发票贩子也非常猖獗,根本不管你是谁,看到来人就追着索问,而且一般都是几个人一起围上来。我们实在忍不住了,就指着放在车前玻璃内的特殊牌子说:“不怕我们抓你们呀?”他们才看一眼牌子走了,但那表情分明有几分不屑。
针对目前成都几个假发票市场的具体情况,有职能部门人士提出相应对策:一、打击面上:辖区警方在有限警力中,抽调专人,“钉”在那里,见一个抓一个,抓一个重处一个;二、堵住源头:由公安部门会同税务部门,组成联合专案组,顺藤摸瓜,深挖细查,力争把制造假发票的窝点找到,然后重判重处!
带着很多疑问,我们走进某假发票市场辖区派出所。派出所负责人一听我们的来意,马上报出一个数字:“在那条百米巷子里,我们今年就抓了100余人,够一个连的编制了!”
据悉,辖区警方也多次接到群众和政府有关部门举报,而且每周都要安排一到两次专门整治和打击。“但他们卖假发票数量只够收容,够不上刑事犯罪。而收容最多不能超过48小时。那些带婴儿的妇女,可能当天就放出来了。有些群众不理解,甚至误解,我们也冤枉得很!”据了解,辖区警方警力不足,导致警方不可能派人天天守候,于是让那些假发票贩子有了可乘之机。
22日,我们分别采访了执业律师、审计师、注册会计师。一位坚决不愿透露姓名的某审计师事务所所长、全国注册会计师分析说:假发票之所以泛滥猖獗,是因为有很大的需求市场。“假发票的猖獗,暴露了有人用假发票报假账,同时也暴露了我们在审计、财务报销制度上有漏洞,甚至有大的‘黑洞’!”这位注册会计师表明自己的极大担忧:“国家财政每年不知要损失多少个亿!”
成都守民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克强指着《刑法》第209条说,“这种‘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法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以外的其他发票的行为。”按照《刑法》规定,对发票罪的处罚,追诉的起点是50份,“犯本罪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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