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4日电(记者沈路涛) 出席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人员今天下午分组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草案。
李鹏委员长参加分组审议。
在审议中,委员们认为,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经过多年努力,我国人口 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了稳定低生育水平,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在总结地方立法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订统一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是迫切需要的。目前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深入人心,已基本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全社会共同落实的格局,计划生育工作从过去单纯管理向提供优质服务转变,这些均为立法提供了良好的群众基础、社会基础和工作基础,出台这部法律的各方面条件已基本成熟。
绝大多数委员认为,这部法律草案经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后,充分考虑到了与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衔接问题,吸收了地方计划生育管理方面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同时也给各地地方立法留有足够空间,从而保证了执行计划生育国策的延续性。目前草案已趋于完善,建议经这次常委会会议审议修改后予以通过。这部法律的出台将有利于长期坚持计划生育国策,有利于提高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水平,希望通过后做好普法工作,以得到全社会的支持。
谢佑卿等委员认为,草案关于“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依照法律、法规可以合理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规定,对于何种情况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界定不十分清晰,建议予以明确规定。对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和人口状况制定具体办法,也应提出倾向性意见,便于理解和执行。彭珮云副委员长认为,为了保证计划生育政策的延续性,建议将相应条款修改为:国家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规定。她还建议在草案中增加条款,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问题予以明确规定。
贾志杰委员认为,法律在人口数量控制方面规定的力度较大,建议在人口质量控制方面加强法律力度。张怀西委员认为,草案在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的同时,对过程管理也规定得更加明确,同时他还建议,加大对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方面的规定力度,以使我们的后代更加健康。逄先知委员认为,我国各地人口发展速度不平衡,一方面与各地的经济社会状况有关,一方面也与当地的工作力度有关,建议在立法中对于各地人口发展平衡予以考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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