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防治土地沙化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就要实施了。这部法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防沙治沙工作从此进入了法制化的轨道。
近年来,全国防沙治沙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目前我国防沙治沙工程己累计完成治理任务890万公顷,全社会对防沙治沙事业广泛关注,全民防沙治沙意识明显提高。尽管如此,我国仍是世界上土地沙化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从总体上看,我国土地沙化的形势仍然十 分严峻。1985年至1995年我国土地沙化面积平均每年扩大2460平方公里,相当于每年损失一个中等县的土地面积。国家林业局1999年组织的第二次全国荒漠化监测结果表明,90年代后期,我国土地沙化的速度进一步加快。据有关部门统计,自50年代以来,由于土地沙化的加剧,我国已有超过1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即相当于一个江苏省的土地面积完全沙化。
目前,沙化土地在中国30个省(区、市)的851个县(旗)均有分布,中国西北、华北和东北的13个省(区、市)已形成了西起塔里木盆地、东至松嫩平原西部,东西长4500公里、南北宽约600公里的风沙带。
2000年和2001年,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频繁发生沙尘暴,沙尘暴从北向南长驱直入,就连长江下游的一些地方也未能幸免。一次又一次的沙尘暴给受灾地区农牧业、工业、运输业以及水电、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人员伤亡事件。
土地沙化不仅造成了可利用土地资源的减少,土地质量的下降,更重要的是缩小了人类的生存空间。据报道,全国有5万村庄和许多城镇由于经常受到风沙危害,村舍被风沙埋没,沙进人只能退,贫困程度加剧……成千上万农牧民成为生态难民。
导致我国土地沙化仍在蔓延的原因除了气候干旱等自然因素外,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在利益驱动下的不合理的人为活动。有关专家把这种破坏称之为“五滥”,即滥垦、滥伐、滥牧、滥采、滥用水资源。此外,一些地方政府只注重眼前利益,为了一时的政绩,不惜以牺牲环境进行掠夺式开发利用土地。这种方式对于本已十分脆弱的土地无疑是雪上加霜。在广袤的内蒙古草原上,由于过度放牧,1994年至1999年5年间,草原沙化面积达到了48.9%,正镶白旗5年间沙化土地面积增加了31.5%。
为了限制人为的破坏活动,我国目前已经施行了森林法、草原法、土地管理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这些法律虽然对控制土地沙化作了一些规定,在实际运用过程中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未能从根本上遏制住沙化土地扩张的趋势。究其原因,有执法不严的因素,但没有专门的法律来规范防沙治沙不能不说是一个主要原因。因此,就防沙治沙进行专门立法,规范对土地沙化的预防及沙化土地的治理和开发利用活动,尽快遏制土地沙化的扩展趋势,不仅是沙化土地所在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更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迫切需要。依法防沙治沙刻不容缓。 (郄建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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