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的眼睛多柔和,妈妈的手多温暖,妈妈的话语多亲切,睡在妈妈的怀里是多么的香甜呵……”这是著名作家丁玲写的一段令人备感温馨甜蜜的文字。从古至今,颂扬母亲的诗文何止千篇万篇。人们穷尽天下最美的语言也表达不尽对母亲的赞美。母爱最伟大,母爱最真挚,母爱最无私……然而,对于本文中的时家三兄妹来说,这种母爱亲情只能是梦中的憧憬了,在现实中根本不能得到,而原因并非自幼丧母,却是丧父。
因为母亲的任性,疼爱他们的父亲失去了宝贵的生命。面对因为自己的过错而失去父爱的三个年幼儿女,这位母亲不但没有心怀歉疚倾尽全部母爱给予他们百般呵护,反而不尽任何抚养义务,对孩子们不管不顾,甚至一再地欺骗和伤害他们。哪里还有什么母爱可言?泯灭的岂止是亲情?还有良知、人性,还有守法意识,还有人之为人的真诚善良的美好品格。
母爱是人世间最伟大的爱。我们在媒体上经常看到这样的报道:母亲不惜将自己的肾脏移植给患病的孩子;母亲背着体重超过自己二十多公斤的女儿千里求医;母亲……这些闪耀着伟大母爱光辉的事迹不能不让人感动,而本文中这位“母亲”的所作所为,却令人震惊和愤慨,甚至有些不可思议,会有人如此对待自己的亲生骨肉吗?
今年是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十周年,李鹏委员长曾强调指出,全社会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深入实施,为未成年人的茁壮成长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环境。我们以前涉及到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问题,大多是社会上一些不良现象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好的影响,比如一些非法经营者利用网吧、电子游戏机房、录像厅等散布色情、暴力、赌博、迷信等内容,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而对于文中的时家三兄妹来讲,社会和学校已经做了该做的工作,解决了三个孩子学习和生活中的大量难题,没有尽到责任甚至对孩子百般刁难的却是孩子的母亲。
父母抚养子女、教育子女,这不仅仅是人之常情,同时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应尽义务。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虽然,社会的发展给每个人和每个家庭都带来了新的挑战,可能很多人不得不去面对生活的沉重,但是这决不能成为父母放弃教育子女的理由。每对父母都应当义不容辞地承担自己的责任,因为这不仅仅是对孩子的责任、对家庭的责任,更是对社会的责任,能不能让孩子健康地成长,能不能为社会输送一个正直、健康、有用的人才,是每一对父母必须慎重思考的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把未成年人教育好、培养好,是关系到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社会、学校和家庭三方都应尽到该尽的责任,给未成年人一个温馨的港湾,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秦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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