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12月27日电 (记者吴华国、叶再春) 12月7日,江西宜春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长期盘踞在樟树市经楼镇,严重扰乱一方经济秩序“兰氏集团”经济犯罪团伙的主犯兰小秋、兰小华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15名从犯被判处4年以上不等的有期徒刑。至此,一个在经济领域作案93起,非法获利300多万元的公司化犯罪组织覆灭了。
称霸十年危害八方
“四会要冲、八省通衢”的江西经济重镇樟树市,盛产煤炭、砂石等,自古都是商家的必争之地。今日樟树交通更加发达,物产更为丰富。
绰号有“兰霸天”之称的兰小秋、兰小华一伙,眼光盯住了樟树市,盯住了经楼镇。他们先后在樟树市区和经楼镇分别注册成立了“樟树市影华商贸有限公司”,“经楼镇砂石厂”等企业,接着以企业招工的名义搜罗了当地一批地痞流氓,以种种非法的手段开始了他们的“经营”。
据宜春市公安局介绍,兰氏团伙作案具有公司化特征。公司不但给成员发工资、奖金,而且权责分明:兰小秋是头,其骨干成员有的负责高速公路工程和沙石场业务,有的管理煤矿,有的负责销售煤,有的负责生猪屠宰,有的经营赌场……
1992年,兰小秋和妻舅简小影通过承包经楼镇七里水库,一边组织家族团伙,先后网罗叔伯兄弟、地痞流氓50多人,一边到外地非法购置双管猎枪、土铳、刀叉等,逐步开始了其“霸业”。
经楼镇煤炭是樟树市支柱产业之一,开采高峰时期这里的各类煤矿多达近20家,每天运煤车辆络绎不绝。对此肥硕的煤炭市场,兰氏集团定下的“经营策略”是“通吃三方”:一吃煤矿,对煤矿所需的竹、木供应,兰氏一伙实行强买强卖,其数量、质量、价格等均由兰小秋说了算。凡未经他许可,自行到煤矿卖坑木的,一经发现则车辆遭截,司机挨打,货主被敲诈。二吃运煤司机,他们以暴力手段每吨煤收取2元的“过路费”,每辆煤运车收取500元的“保押金”;三吃煤矿老板,他们强行在煤矿入股,强迫交易,低价收煤,高价卖煤。据统计,兰氏团伙仅垄断煤炭市场就非法获利110万元。
修建中的赣粤高速公路在经楼镇境内有19公里里程,“兰霸天”一伙以暴力垄断了全部沙石经营。当地村民说,凡经楼镇、张家山镇需要沙石的必须在他们开办的沙石厂购买,否则拳脚相加。然而其沙石价一般每车比市场价高10多元,达40元以上。1998年9月,因为没有在兰氏沙石厂拉沙石,刘公庙镇六烙村陈焱东被兰氏团伙成员刀砍头部,从此再不敢拉沙石。1998年10月的一天傍晚,“兰霸天”成员20多人手持猎枪、炸药、梭标,“杀”往与其有利益之争的下埠村,致使下埠村民多人受伤,其中两人重伤。通过沙石垄断,“兰霸天”控制了高安市胡家坊至樟树市昌傅镇高速公路工程,从中非法获利160多万元。
“吃”定煤炭、砂石市场后,经济毒瘤“兰霸天”更是无法无天,四面出击。他们一方面扩张产业阵地,将黑手伸向生猪收购屠宰、煤矿税收管理费征收等领域;另一方面跨出经楼镇,与张家山镇张美良犯罪团伙、广西合浦陈义昌等狼狈为奸,将兰氏“病毒”迅速扩散到镇外、省外。更为严重的是,去年7月至9月间,兰小秋公然在经楼镇后窑村开设赌场,通过收头子钱、放高利贷,短短3个月非法获利40多万元。
整顿利剑所向披靡
“兰霸天”的罪恶行径不但影响了当地社会治安,也给经济发展的造成了严重危害。
今年是国务院确定的经济秩序整顿年。借着这股强劲的东风,江西省、宜春市的政法机关,把整顿利剑迅速指向了“兰氏集团”。
今年元月,在宜春市委领导部署下,政法部门对兰氏集团开展全面调查取证,严厉打击。1月12日晚,公安机关将兰小秋擒获。
但是在此后的调查取证阶段,专案组遇到了极大的困难。群众虽然对兰小秋们深恶痛绝,但都敢怒不敢言。一是因为“兰霸天”势力庞大,关系复杂,群众害怕报复;二是兰氏团伙虽然罪恶滔滔,群众也屡次反映、报案,但他们一直得不到应有的惩罚。专案组无功而返。
大年初六,专案组春节还未过完,便入驻中林煤矿再次开展调查。针对群众的顾虑,专案组在经楼镇主要街道、集贸市场等人流集中地点张贴“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告,制造“严打”氛围;主动走村串户,深入矿山、地头以及农户,宣传法律法规和党委政府的决心;在经楼镇大礼堂举行上千名群众参加的退赃大会,将10多万元赃款退还给200多名受害人。另外,专案组还将兰小秋一伙强行入股煤矿的股份交由经楼镇暂时接管,保证企业正常生产。为配合专案组调查,樟树市一方面将经楼镇部分与兰氏集团有牵连的党政干部、公安民警调离,另一方面抓紧处理与兰氏团伙相关联的张家山镇张美良团伙案。
这一系列措施终于赢得了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信任。大家以各种方式提供破案线索,揭发犯罪事实,列举种种证据。经过近7个月的侦查、追捕,专案组先后抓获兰小秋、简小影、兰小华、李军等17名团伙成员,缴获枪支3支,子弹63发及管制刀具一批,取得了长达10多万字的有力证据。一个作恶多端,屡抓屡放的经济犯罪团伙,在经济秩序整顿年被押上了审判席。
12月17日,记者来到樟树市经楼镇。经楼镇新任党委书记喻川介绍说,兰氏团伙犯罪被打击以后,经楼镇乘势对农贸、运输、建筑、煤炭等市场进行了集中整治,全镇社会环境、经济秩序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今年招商引资达860万元,同比增长79%。从事调煤生意3年多的柯金华说,在兰小秋团伙没有被打击前,从来没有一个煤商直接和他联系生意,但现在几乎每天都有外地煤商打电话来谈业务。
教训沉痛发人深省
光天化日之下,兰氏团伙居然能产生、繁衍10年之久,个中缘由发人深省。
首先,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化犯罪组织有其天然的隐蔽性,其后果也更具“慢性病”特征。在生存方式上,兰氏团伙正是以其登记注册的合法经济组织——“樟树市影华商贸有限公司”和“经楼镇砂石厂”作为假面具,长期混迹于人们的眼皮底下;在作案手段上,兰氏团伙也与其它刑事犯罪团伙不同,他们没有重大的刑事案件记录,而主要是采取各种虚假“合同”、强迫入股、欺诈交易等所谓的“经营方式”实施一系列犯罪,从而一次次逃避了法律的制裁。即便出些“小问题”也很容易通过经济手段,予以“摆平”。正因为如此,兰氏集团这个经济毒瘤,才得以一天天长大,对经济工作的危害也一天天严重。
其次,部分党政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自觉不自觉地充当了公司化犯罪组织的保护伞。据兰小秋交待,为了在经楼镇站住脚,他要隔三差五到经楼镇政府大楼里“烧香拜佛”,联络感情。为了把犯事后被派出所“弄进去”的兄弟们保出来,他必须经常拿巨款到各处“走动走动”。久而久之,我们的一些干部被兰小秋投来的经济“炮弹”击倒,成为其“挡风避雨”的保护伞,从而更加助长了兰氏集团的嚣张气焰。1997年8月26日和9月22日,兰小秋等人用铁棍、斧头将黄中华父子、曾新平兄弟打成一人重伤,三人轻伤。樟树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兰小秋有期徒刑5年,但原宜春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却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有关政法人士认为,实刑改为缓刑、关押又被释放,这样的处理结果使得兰小秋更加肆无忌惮。缓刑回家不足一个月,兰小秋便带领20多人“全副武装”将经楼镇下埠村村民打伤。
一位知情人士介绍,樟树市原市委书记余小平等领导去年曾两次指示公安局调查群众反映强烈的兰氏团伙案。但市公安局派出的两个调查组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均“无一查获”,上交的调查报告尽可能为兰氏集团解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是“查无此事”就是“查无实据”。后据宜春市公安局专案组调查,1999年以来,兰小秋等人经常与经楼镇原党委书记徐运斌、原副书记黄小华,经楼镇公安派出所原指导员彭晔、原副所长杨根仔,张家山派出所原所长余秋保等人一起吃喝玩乐,出入舞厅、泡脚屋。而手机、现金等物品也成了兰氏兄弟拉拢、腐蚀干部的“武器”。初步统计,兰氏团伙共向上述人员送钱物1.6万多元。直到今年元月12日晚,宜春市公安局专案组抓获兰小秋后,仍有人前往审讯地点“探望”,打听情况。
“恶霸”一朝被铲除,教训依然深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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