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临沂讯 12月24日,临沂市16家出租公司联名向临沂市法制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临沂出租办纠正限定申请人只能购买金夏利、神龙富康两种品牌轿车的做法。
今年12月13日,临沂市出租办向587名准备更新出租车的业户下发通知,要求他们于12月15日、16日到出租办投票推荐更新车型,400名业户如期参加了这次没有现场公证的投票。12月18日,临沂市公证处委派公证员到计票现场进行公正。根据投票结果,临沂出租办决 定将金夏利、神龙富康定为业户必须选择购买的品牌轿车,并在12月21日张贴公告,指出业户如果购买其他品牌的轿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此公告引起了华龙出租车有限公司、华菱出租车有限公司等16家出租公司的强烈不满,他们在联名信中指出:临沂出租办“只公证计票过程,不公证投票过程”的公证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公证,这样的公证是一种无效公证;此外出租办限定申请人只能购买金夏利、神龙富康两种品牌轿车的做法,已明显违背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政府及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商品……”的明文规定。
16家出租公司在向临沂市法制局申请的行政复议中,请求确认临沂市出租办限定购买何种品牌车辆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并请求法制局依法停止临沂出租办的侵权行为。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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