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张晓杰通讯员郭玉鑫】昨天上午9:00,天津塘沽区人民法院大法庭内座无虚席,随着11名抢劫、贩卖毒品、盗窃等严重刑事犯罪分子遭到法律严惩,塘沽地区社会治安秩序进一步得到了净化。据了解这是该法院本年度召开的第十次严打公判大会。
安徽籍无业人员郭超、王秀荣、腾洪旗三人密谋贩卖海洛因。2001年秋天三人先后来津。2001年10月6日,被告人郭超携毒品住进南开区阳光招待所,将一大包海洛因藏匿于空调 开关盒内,后被告人郭超与王秀荣乘车到塘沽时被检查站查获,从二人身上当场收缴海洛因0.39克,后公安人员将藏匿于招待所的40.31克毒品收缴,并将同案犯腾洪旗抓获。法院经审理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郭超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0000元;判处王秀荣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15000元;判处腾洪旗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15000元。
孙万成、徐立臣预谋盗窃后,先于2001年7月13日凌晨窜至河北省廊坊市天益源洗浴中心,用自配钥匙打开了客人更衣箱盗得人民币33000元及衣物等,后于2001年7月31日凌晨窜至塘沽区休闲岛洗浴中心,用同样手段窃得人民币21740元及移动电话和转账支票等物品。二人此次作案后乘车逃跑,路过收费站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审理,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对被告人孙万成、徐立臣处以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及十一年,并分别对二人处以5000元的罚金。
2001年6月某天晚11时许,被告人王宣军、王宣平经预谋后携匕首,窜至塘沽区丹东里附近,尾随被害人姚某进入楼道,王宣平用手捂住姚某的嘴,持刀划伤其腰部,抢走了被害人提包,内有手机和现金等,共价值人民币2950元。2001年7月31日晚9时许,王宣军伙同刘成祥再次采用尾随被害人的办法,抢劫被害人马某背包一个,价值人民币20元。2001年7月的一天,王宣军还伙同刘成祥盗窃北方海鲜城宿舍内的电视机、电吹风等物品。法院经审理以抢劫罪和盗窃罪判处王宣军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4000元,以抢劫罪和盗窃罪判处刘成祥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00元,以抢劫罪判处王宣军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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