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12月29日电(记者李韧) 作为消费者,面对公安局发给你的追缴电信资费通知书该怎么办?律师周立太一纸诉状状告公安局超越职权违法行政,法院目前已受理此案。
周立太不久前接到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和重庆市整治扰乱电信经营市场秩序办公室联合发出的一份《通知》,称其在重庆市电信公司所安装的电话“欠费至今未缴,造成国家电信资费损失。”《通知》要求周立太在规定期限内缴清所欠话费和每天千分之三 的违约金,否则电信公司将停机直至强制拆机。对触犯刑律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周立太告诉记者,今年6月份他在重庆设立律师事务所,申请了几部办公电话,平时一直按时缴纳话费。10月中旬,电信局工作人员找上门来劝说其开办一线通业务,随后不久为其安装了三部一线通电话,但上门负责安装电话的电信局工作人员没有告知其一线通的电话号码,也没有告知相应的缴费方式,致使其无法缴纳电信资费。本月中旬他通过查询了解到缴费方式和地点后补交了两个月话费858元,随后便收到公安部门寄来的通知。
周立太说,我安装电话与电信局是依据《合同法》而建立起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因电信局工作上的失职导致未能按时缴纳电信资费而产生的争议应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是国家行政机关的内部职能部门,插手我与电信部门之间的民事经济纠纷,缺乏法律依据,其行为属于超越职权的行政行为,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他认为,重庆市公安局下属的经济犯罪侦查总队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单独以其名义对外实施具体的行政行为,其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应由市公安局承担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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