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9日讯(记者韩乐悟)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室内装修污染问题,今后有望相对好转。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今天公布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国家强制性标准。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生产的产品应执行该10项国家标准,2002年7月1日起,市场上停止销售不符合该10项国家标准的产品。
近年来,我国人民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需求越来越大,但由于这些产品质量参差不 齐,一些有害物质超标的装饰装修材料充斥市场,给装修施工人员和居住者身体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由此引发的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建筑和装饰材料及家具释放的有害气体,是造成此污染的罪魁祸首。
GB186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等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涉及的装饰装修材料有:人造板、内墙涂料、木器涂料、胶粘剂、地毯、壁纸、木家具、地板革、混凝土外加剂和有放射性的建筑装饰材料。这10项国家标准基本上规范了上述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中氨,甲醛,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苯,甲苯和二甲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脂(DTI),氯乙烯单体,苯乙烯单体,可溶性的铅、镉、铬、汞、砷等有害元素的限量指标。该标准立足于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适应了我国加入WTO后的形势需要,其限量指标达到了国外有关标准的水平,基本满足了人身健康的需要。其发布实施,将对我国装饰装修材料产品上档次、质量上水平,并把污染物危害降到最低限度,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具有重要意义,也为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监控和规范装饰装修市场秩序提供了依据。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李传卿强调,在制定标准,特别是国家强制性标准之后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认真监督检查标准的执行情况。国家质检总局将从明年起,将这10项标准的实施情况列入国家监督抽查和执法打假的统一部署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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