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广州12月30日消息:昨天,广东省珠海市中级法院对珠海市国家税务局原副局长杨明雄受贿一案作一审宣 判,杨明雄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没收财产20万元。
据《南方日报》消息,珠海市中级法院审理后认定,杨明雄利用职务之便,在查处涉税案件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38万元、港币153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杨明雄犯罪后能自首,有重大立功表 ,且认罪、悔罪,应减轻处
短信圣诞站送大奖:数码相机、CD/VCD…好机会别错过!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