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12月29日讯 今天下午,省文明办和杭州市文明办联合举行《浙江省公民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座谈会。来自杭州市人民团体、社区、农村、医疗机构、新闻媒体等近20个单位的代表参加了座谈。
座谈中大家认为,《规范》制订得非常及时,针对性强,内容精炼,具有浙江特色;语言简明扼要,浅显易懂,琅琅上口,易于传播。《规范》为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提出了明确 的目标和具体的思路,应当通过各种途径大力宣传,真正使各行各业的人们了解《规范》、熟悉《规范》,把征求意见的举措和修改《规范》的过程当作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的实际行动。
各界代表结合当前公民道德建设的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和见解。杭州市湖滨街道党工委书记袁巧玲说,《规范》为社区建设提供了指南,修改时如在“社区”部分增加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治家格言”,会更有针对性。市妇联的应建平认为,《规范》的篇幅宜短些,尽量口语化,使群众更容易理解。长庆街道派出所指导员姜根法说,执法人员的道德规范中,不但要强调执法公正,还要加上“为民服务”的内容,才比较全面。五洋宾馆党委副书记沈幼强等认为,《规范》中有些内容可以再简练些,有些部分的顺序也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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