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12月30日电(黄朵成、黄革) 广西百色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一起警察与贩毒分子勾结贩毒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原南宁市公安局新城分局缉毒大队民警王革及贩毒分子李建强、罗继峰等3人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各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案中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1998年至2001年2月,王革利用其作为缉毒警察的特殊身份,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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