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29日通过)
中共厦门市委九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于2001年12月28日至29日召开。全会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第七次党代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研究讨论了加强和改进我市党的作风建设,回顾总结了2001年经济工作,研究部署了2002年经济工作,同 时,根据省委的部署,提出了加强我市城市社区和镇村工作的实施意见。
全会认为,今年来,市委认真贯彻中央一系列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各套班子、各级党组织和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齐心协力,振作精神,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克服了世界经济增速明显放缓的不利影响,保持了国民经济的稳步增长,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为2002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全会分析了2002年我市经济形势。全会指出,2002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也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一年。我市经济工作既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十分严峻的挑战。做好2002年经济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全会强调,做好2002年经济工作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第七次党代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审时度势,趋利避害,坚持贯彻扩大内需的方针,想方设法增加投资,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生财点,不断增强国民经济的后续发展能力;树立经营城市理念,强化精品意识,着力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把握入世契机,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不断增强经济发展的应变能力;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切实提高人民收入,不断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努力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
全会指出,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是指导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必须把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切实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首位;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党性原则敢抓敢管;认真贯彻和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切实改进学风、会风和文风;建设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清正廉洁;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努力培育符合时代要求的新的作风。
全会指出,基层是党的全部工作的落脚点,是经济发展、社会安定和政权稳定的重要基础,必须高度重视基层基础工作,把城市社区和镇村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城市和农村基层社会管理和经济发展的新路子,切实解决城市社区和镇村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夯实基层基础,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
全会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中共厦门市委关于2002年经济工作的意见》、《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乡镇工作纲要(试行)〉的实施意见》。全会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带领全市人民,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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