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陈益校、王运福在被告席上。 旁听席上的受害人家属。
人民网12月30日讯 12月26日上午,泰顺“矽肺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刑事案在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瓯海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泰顺“矽肺案”的主要责任人陈益校、王运福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泰顺“矽肺病”民事案件是我国迄今为止最大的矽肺病人身损害赔偿案,于10月24日在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有果,索赔金额高达2亿多元。
现年44岁的陈益校原系泰顺县隧道工程公司经理,个体户王运福是他的合伙人。两人 在1993年7月至1996年以相同比例合股承包沈阳至本溪一级汽车专用公路吴家岭隧道部分工程。同时,陈益校还以8:2比例与张万民(另案处理)合股承包吴家岭隧道另外部分的工程。
检察机关指控,陈益校等人先后招募数百名民工到该隧道工地务工,大部分来自泰顺县。在长期施工过程中,陈益校等人违反工程招标文件和国家规定,让未经防尘教育、考核及体检的民工从事粉尘作业,未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没有采取必要有效的劳动安全措施,更未对施工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在该工地务工的泰顺民工60余人矽肺检查呈阳性,204人为二至七级伤残。此外,9名患者已经死亡。
法院将择日就此案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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