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31日电(记者李术峰) 中小学教科书的出版、印刷、发行以其需求量大等特点,一直是受有关单位的青睐。近日公布的《出版管理条例》规定:中学小学教科书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或者组织审定,其出版、印刷、发行单位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以招标或者其他公开、公正的方式确定。
条例还规定,除以上方式确定的单位外,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中学小学教
据了解,1997年我国发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在中小学教科书出版印刷发行单位的确定上只是要求“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出版行政部门指定”。新公布的《出版管理条例》必将对保证中小学教科书出版、印刷、发行的健康运行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完)
短信圣诞站送大奖:数码相机、CD/VCD…好机会别错过!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